2025年11月14日,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收到长汀县农业农村局违法线索移送函,称清流县某有限公司在拼多多上销售标称带有防治根线虫功效的微生物菌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取了涉案证据。2025年11月18日,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从某肥业有限公司采购了1件(20包)该批次涉案微生物菌肥,进货单价是18元/包,于拼多多经营网店销售该涉案产品18包,销售价为43元/包,实现违法所得774元,涉案货值860元。微生物菌肥宣传防治根线虫功效,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该产品认定为假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版)》序号66违法程度轻微,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74元和涉案产品2包,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